前言
2024 年「A+文化資產創意獎 」競賽活動以文化資產範疇為主體及創作議題,邀請全國大專院校在學優秀作品參與競賽,並新增社會組之創意作品,分別徵件評選,貫徹培育文資新秀、向下紮根教育理念。
期待以文化資產的面向促成並擴大青年參與,彰顯文化資產價值並接軌產業體系,以促進文化資產活化及轉譯創新效益。
競賽組別及資格
僅可針對其一組進行報名,不可同時報名兩組。
學生組
具有在學學籍身分之團體或個人。
凡是在臺就學之學生(博碩士、大專院校、高中職需附在學證明,應屆畢業生須具當學年度學籍),皆可參加本競賽。若為團隊報名須以其中1人為 代表人完成報名即可,並其團隊之所有成員皆須繳交在學證明。
社會組
未具有在學學身分之團體或個人。
凡對於設計有興趣之個人、公司、團體皆可參加本競賽。若為團隊報 名須以其中1人為代表人完成報名即可。
徵件類別七大類
01- 文資視覺傳達設計類
文化資產的元素和精神運用於視覺傳達設計中,例如平面設計、識別設計、海報設計、包裝設計及印刷設計、插畫、廣告設計或其他視覺性範疇等,透過視覺藝術將文化傳承與創新結合,以視覺的方式傳遞文化價值。
02- 文資產品設計及工藝類
以文化資產為內涵的產品設計及工藝作品為範疇,並將傳統工藝與現代產品設計相結合為優,創造具有文化意義的產品或工藝作品。從傳統工藝到現代產品的設計,將文資注入於其中,利用傳統的工藝技巧,應用於現代生活用品、裝飾品或相關產品及工藝之製作。
03- 文資空間設計類
專注於古蹟歷史建築等有形文化資產或景觀(地景)修復再利用計畫、將文化資產融入一般建築、景觀、室內及涵括空間設計中,營造富有文化氛圍且新舊共融的空間,創造及再利用的現代設計詮釋並保留在地文化特色。
04- 文資時尚設計類
將傳統文化元素融入時尚設計,包括服裝、配飾、紡織品等,創造既現代又充滿文化特色的時尚產品。這涉及對傳統服飾和紋飾的創新詮釋,使其適應當代潮流。
05- 文資數位媒體類
以文化內容為題材,藉由數位技術,如互動設計、數位藝術、多媒體製作等,創造新型態的文化體驗。並可包括虛擬與增強實境應用,以及數位平台上的文化展示文案等。例如包含數位遊戲設計、互動多媒體設計、行動加值應用軟體、數位影像。
06- 文資永續設計類
結合文化資產與永續發展目標(SDG)或環境、社會與公司治理(ESG)的理念,創造尊重傳統且具有永續性的設計解決方案。領域可涉及使用環保材料、促進社區參與以及保護文化遺產之提案。
07- 文資跨域整合類
涉及不同學科和專業領域的合作,將文化資產與科技、藝術、教育等領域結合,創造全新的跨域應用。這可能包括文化教育項目、融合不同藝術形式的展覽、結合科技創新的文化項目或其他有潛力之提案。
報名程序
- 報名時間
自即日起至113年4月30日(二)23:59截止。 (報名截止時間調整仍須以官網公告為主) - 報名方式
(一) 簡章下載:請至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官網之最新消息下載競賽徵件簡章。
(二) 網路報名:請至A+文化資產創意獎競賽活動網站線上報 名。請於報名截止期限前於網站上完成作品上傳,並完成著作授權同意及切結條款勾選。
競賽整體期程
01/15(一) | 競賽簡章公告 |
02/01(四)-04/30(一) 23:59 | 競賽徵件 |
05-02(四)-05/07(二) | 初選評審 |
05/14(二) | 入圍名單公告 |
05/28(二)-05/30(四) | 決選評審作品場佈 |
05/30(四) 10:00-12:00 | 現場決選走評(請派員於開始評選前至現場,評審順序將於決選前3天於官方網站公告。) |
05/31(五) 14:00-15:30 | 開幕暨頒獎典禮(13:30開始簽到) |
05/30(四)-06/03(一) | 系列活動(詳細資訊請至官方網站) |
繳交資料
01- 文資視覺傳達設計類、02- 文資產品設計及工藝類、03- 文資空間設計類、04- 文資時尚設計類、06- 文資永續設計類、07- 文資跨域整合類
- 報名作品須遵循以下規格
- 作品設計理念(300字內,含作品與文化資產的關聯性)。
- 作品圖檔:需繳交【線上初選預覽檔案】及【決選展覽用印刷檔案】
【線上初選預覽檔案】:數量以1-3張為原則(可系列稿)不限直橫式,單張A4尺寸(21x29.7cm),色彩模式RGB,解析度100dpi,檔案格式JPG、JPEG,檔案大小5MB內為限。
【決選展覽用印刷檔案】:需下載該類別決選展覽用公版,依據公版中指示進行製作,完成後輸出成PDF檔案進行繳交。數量以1張為限,不限直橫式,單張106x106cm尺寸(84.1x11.8cm),色彩模式CMYK,解析度,150dpi,檔案格式PDF,檔案大小10MB內為限。 - 填寫【決選展覽實體展品調查欄位】:填寫屆時是否有實體展品需至現場展出,展覽平台以100x40cm為原則(以屆時官網公告為主)。
- 填寫著作授權同意書。若由單一著作人代表簽署時,須簽署授權切結書。
05- 文資數位媒體類
- 報名作品須遵循以下規格
- 作品設計理念(300字內,含作品與文化資產的關聯性)。
- 作品圖檔:需繳交【線上初選預覽檔案】及【決選展覽用印刷檔案】
【線上初選預覽檔案】:數量以1-3張為原則(可系列稿)不限直橫式,單張A4尺寸(21x29.7cm),色彩模式RGB,解析度100dpi,檔案格式JPG、JPEG,檔案大小5MB內為限。
【決選展覽用印刷檔案】:需下載該類別決選展覽用公版,依據公版中指示進行製作,完成後輸出成PDF檔案進行繳交。數量以1張為限,不限直橫式,單張106x106cm尺寸(84.1x11.8cm),色彩模式CMYK,解析度,150dpi,檔案格式PDF,檔案大小10MB內為限。 - 影像檔案(Youtube連結):需繳交【精華版】及【完整版】,繳交時需確認連結是否可正常瀏覽。
【精華版影片】:片長以3分鐘以內為限,畫質1080P,上傳至Youtube後提供連結,本影片將作為屆時評審標的。
【完整版影片】:片長不限,畫質1080P,上傳Youtube後提供影片連結,展覽空間將以本版本影片作為展覽主要標的(主辦單位仍有調整展覽影片版本之權利)。 - 填寫【決選展覽實體展品調查欄位】:填寫屆時是否有實體展品需至現場展出,展覽平台以100x40cm為原則(以屆時官網公告為主)。
- 填寫著作授權同意書。若由單一著作人代表簽署時,須簽署授權切結書。
評選辦法
- 由主辦單位依徵件類別遴選產、官、學界代表組成評選委員會。
- 初選及決選由評選委員會依據各類別進行評選;初選結果將公告於活動官網(時間將另行公告),並舉辦現場走評,由各類別評審進行現場評審,每組報告以3分鐘為限(時間將另行公告)。
評選標準
- 活化文化資產、產業創新與社會福祉的貢獻: 45%
- 運用立論基礎、驗證效益、藝術學理與技法之專業度:30%
- 展現的風格特質與完整度: 20%
- 決選評審現場作品說明:5%
*各領域、類別評審團得依上述評選標準另訂初審、決選細則。
獎項及獎金
獎項 | 獎金/獎品 | 名額 | 名額及內容 |
---|---|---|---|
金獎 | 8萬元 | 7 | 學生組各類別分別選出 1 名,頒發獎金、獎狀及獎座。 |
7 | 社會組各類別分別選出 1 名,頒發獎金、獎狀及獎座。 | ||
銀獎 | 4萬元 | 7 | 學生組各類別分別選出 1 名,頒發獎金、獎狀及獎座。 |
7 | 社會組各類別分別選出 1 名,頒發獎金、獎狀及獎座。 | ||
銅獎 | 2萬元 | 7 | 學生組各類別分別選出 1 名,頒發獎金、獎狀及獎座。 |
7 | 社會組各類別分別選出 1 名,頒發獎金、獎狀及獎座。 | ||
A+特別獎 | 獎狀 | 21-35 | 學生組各類別分別選出 3-5 名,頒發獎狀。 |
21-35 | 社會組各類別分別選出 3-5 名,頒發獎狀。 | ||
評審特別獎 | 獎狀 | 7 | 學生組各類別分別選出 1 名,頒發獎狀。 |
7 | 社會組各類別分別選出 1 名,頒發獎狀。 | ||
年度最佳學校獎 | 獎狀 | 1 | 學生組綜合報名最多之單位頒發獎狀。 |
年度傑出學校獎 | 獎座、獎狀 | 1 | 學生組綜合得獎最多之單位頒發獎狀及獎座。 |
備註:
- 得獎作品預計於 113 年 5 月底頒獎(依主辦單位公告時間為主),並辦理作品展覽、產業媒合會活動;後續由本競賽評審過程視各作品表現程度另增加其他獎項以茲鼓勵,再予以官網公告說明。
- 主辦單位得依評選委員會就整體競賽作品跨類別、相關表現評比及參賽作品水準,如參賽作品經評核未達標準資格,主辦單位保有調整入圍組數、獎項與名額之權利。
- 所得獎金含稅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,將依法代扣繳規定的稅額。
注意事項
- 凡參加本項競賽並完成報名者,即視為充分了解並且同意完全遵守簡章所述之各項規定。
- 參賽作品嚴禁抄襲仿冒,如有不符簡章之規定或涉及仿冒、抄襲等情事者,主辦單位將召開評選委員會議處理,必要時得取消獲獎資格,並追回頒發之獎金與獎狀,另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處理相關法律責任及費用。
- 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,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簡章相關規定,對於評選結果不得有異議。
- 評選過程採匿名方式進行,除報名表外參賽者不得在作品(含作品圖檔)上簽名或標示記號,違者經舉發將喪失得獎資格。
- 本活動如因疫情、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,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。
- 徵件簡章將以官網公告之內容為準,倘若有未盡事宜之處,主辦單位保有動態調整簡章內容之權利。
- 作品參展則主辦單位不負作品保管責任,創作者需自行評估展覽相關風險,且需於展覽結束後14天內領回作品,未領回之作品將以清運方式處理。
附件
文化資產概述
文化資產展現土地與人民的歷史記憶,不僅是建構國家文化主體性的重要環節,透過傳承無形傳統文化核心價值,亦彰顯臺灣文化的多元性及獨特性。為保存文化資產所具有之歷史、藝術、科學等文化價值,並呼應國際文化資產保護趨勢,我國自民國(下同)71 年《文化資產保存法》(以下簡稱文資法)公布施行,開始有系統的進行文化資產保存工作,歷經多次修訂,將文化資產分為「有形文化資產」及「無形文化資產」共 14類。為保存、保護及管理水下文化資產,於 104 年制定《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》,確立且開啟水下文化資產之法定地位與保存政策。
有形文化資產
- 古蹟:指人類為生活需要所營建之具有歷史、文化、藝術價值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。
- 歷史建築:指歷史事件所定著或具有歷史性、地方性、特殊性之文化、藝術價值,應予保存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。
- 紀念建築:指與歷史、文化、藝術等具有重要貢獻之人物相關而應予保存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。
- 聚落建築群:指建築式樣、風格特殊或與景觀協調,而具有歷史、藝術或科學價值之建造物群或街區。
- 考古遺址:指蘊藏過去人類生活遺物、遺跡,而具有歷史、美學、民族學或人類學價值之場域。
- 史蹟:指歷史事件所定著而具有歷史、文化、藝術價值應予保存所定著之空間及附屬設施。
- 文化景觀:指人類與自然環境經長時間相互影響所形成具有歷史、美學、民族學或人類學價值之場域。
- 古物:指各時代、各族群經人為加工具有文化意義之藝術作品、生活及儀禮器物、圖書文獻及影音資料等。
- 自然地景、自然紀念物:指具保育自然價值之自然區域、特殊地形、地質現象、珍貴稀有植物及礦物。
無形文化資產
- 傳統表演藝術:指流傳於各族群與地方之傳統表演藝能。
- 傳統工藝:指流傳於各族群與地方以手工製作為主之傳統技藝。
- 口述傳統:指透過口語、吟唱傳承,世代相傳之文化表現形式。
- 民俗:指與國民生活有關之傳統並有特殊文化意義之風俗、儀式、祭典及節慶。
- 傳統知識與實踐:指各族群或社群,為因應自然環境而生存、適應與管理,長年累積、發展出之知識、技術及相關實踐。
水下文化資產
全部或一部且週期性或連續性位於水下,具有歷史、文化、考古、藝術或科學等價值,並與人類生活有關之下列資產:
- 場址、結構物、建築物、器物及人類遺駭,並包含其周遭之考古脈絡及自然脈絡。
- 船舶、航空器及其他載具,及該載具之相關組件或裝載物,並包括其周遭之考古脈絡及自然脈絡。
- 具有史前意義之物件。
資料來源:國家文化資產網